DNA数据共享:精确打击刑事罪犯
杨朝晖
记“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组
课题描述: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点评
专家:刘耀(中国工程院院士)葛百川(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刑事科学技术处处长)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姜先华,威武的东北大汉,一位让人肃然起敬的学者型警察。正是他,自1987年就率先在国内开展了有关DNA的研究。为了让记者了解为什么要开展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的研究,姜先华讲了一个“故事”。
2003年1月18日17时50分,位于沈阳市繁华商业街的某储蓄所门前,发生了一起持枪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爆炸后,持枪抢劫人民币197万元,银行职员、押运员3人死亡、5人受伤。作案后,犯罪嫌疑人乘车逃走。然后又在不远处换车潜逃。这伙犯罪分子虽然反侦查意识非常强,但警方经细致勘查还是在现场发现了一些与犯罪有关的可疑物品,经过检验检出人体DNA成分,就成为了本案的唯一物证。更令犯罪分子想不到的是,辽宁警方将物证的DNA检验结果录入到辽宁DNA数据库进行查询比对发现,其与2001年发生在沈阳市的另一起持枪抢劫银行案中现场提取的有关物证为同一个体所留。
这一比对结果至少说明了两个对案件侦破至关重要的问题:一是两起相隔两年之久的同类案件决不是巧合,必然是同一罪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遗留的,为两起恶性抢劫案件的串案提供了客观、有力的证据;二是获得了唯一可以直接认定罪犯的证据。警方迅速将两起案件的相关线索合并分析,及时调整、确定了侦查方向,很快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其DNA检验结果与两案物证完全一致,从而使案件得以成功破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诸多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中有前科犯罪人员再犯罪的比例高达30%—40%,多次重复犯罪也占相当比例。因此,如何分析同一个罪犯多次作案确认并案,为侦查提供更多直接的依据;利用现场物证与违法犯罪人群比较而快速认定犯罪,以及如何严格管理、有效控制这些重点人群,预防犯罪,已成为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五”攻关课题“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是将DNA多态性分析技术、计算机自动识别技术、网络传输技术相结合,对犯罪现场生物物证、违法犯罪人员及无名尸体等血液样本检验后的DNA多态性分析结果数字化后,由计算机对其自动比对分析,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跨地区查询,最终实现DNA信息的全国共享的一项攻关任务。
专家点评:
刘耀:我国从1987年开始DNA技术研究以来,经过“八五”、“九五”科技攻关,DNA检验技术在我国各省已经被广泛应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如何利用各地的DNA信息,追踪、确定罪犯行踪,进一步发挥信息化作用,是当前国际上都在积极探索解决的一个问题。“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目的就是解决DNA数据共享,进一步发挥DNA信息的破案作用。这不仅是刑侦破案的迫切需求,也是公安科技强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据库织就天罗地网
我国DNA分析技术虽然已得到长足发展,但由于各地DNA实验室应用的检测技术,对DNA结果判定以及实验室管理等缺乏统一标准,造成DNA信息不规范;另一方面各个省市只是在本地区检验比对,DNA信息资料不能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限制了DNA信息作用的发挥,造成了资源浪费。
为此,启动全国DNA数据库建设之前,必须研究解决能够实现DNA检验信息共享的DNA数据库关键技术,提出我国DNA鉴定法法律的框架和制定统一的与DNA数据库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体系,规范DNA检验技术,并建立实验型的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和刑事案件现场物证DNA数据库,为全国DNA数据库建设提供依据。使DNA数据库在侦查破案、科学实证和服务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专家点评:
刘耀:该课题解决了全国DNA数据信息共享这个关键性问题。研制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DNA数据库网络系统及应用系统;为实现全国DNA信息共享提供了技术保障。更重要的是我国DNA数据库系统有别于目前欧美系统,具有网络结构完善、比对方式多样、储存信息种类齐全、与公安其他信息系统兼容的特点,突出了实用性。课题组在研究时也侧重注意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
实现“从人到案”的突破
公安部刑侦局、科技局在对法庭科学DNA数据库系统软件进行了两次评测后,在全国公安网上搭建了国家、省、市三级模拟DNA数据库,连接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河南等19个省级库和乌鲁木齐、郑州、青岛等28个地市库,共计47个子库,对该系统软件进行大容量数据测试。模拟库运行9个月,共收录各地信息13万多条,各地比中破获各类案件1842起,跨省之间比对串并案件12串28起,破获杀人、强奸等案件6串18起,实现了利用DNA数据异地“从人到案”破获杀人案的历史性突破,充分显示了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得到了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4年底,法庭科学DNA数据库系统软件被列为全国DNA数据库建设装备的唯一软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应用,运行仅四个月,数据库已存储各类信息26万条,比中各类案件580串1325起,破获各类案件552起,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
专家点评:
葛百川:1987年我国开展DNA技术以来,建立了130多个DNA实验室,累计检验DNA样本近80万,认定罪犯5万余人。全国DNA数据库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建设,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金盾工程建设项目中,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公安部“2004—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建设规划”,在五年内还将建立数十个DNA实验室。为实现全国DNA数据共享,就需要安装使用该课题成果的DNA数据库系统软件。随着全国DNA数据库的建立,数据量预期可达到120万,DNA信息匹配率将达到5%—11%以上,DNA数据库在刑事案件侦破中将发挥更大的效果,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说,DNA技术发展和数据库建设在刑事技术领域中最有发展潜力。
凭DNA技术当新一代“提刑官”
姜先华,辽宁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法医师,专业技术一级警监。辽宁省基因识别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辽宁省法医学会理事长,国家“八五”、“九五”及“十五”科技攻关计划“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法医学尸体、物证个体识别研究。
法医是一个令人感到有些恐惧又充满神奇的职业。《大宋提刑官》的播出又使人们对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身临其境、慎密观察、推理断案、惩凶鸣冤的神奇经历深深吸引,敬佩不已。鲜为人知的是在我们这个蓬勃发展、蒸蒸日上的社会里,还有相当数量的刑事案件发生,这给善良的人们带来巨大的伤痛,给发展的社会带来重大的影响和危害。
社会的高速发展,带来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变化与调整,城乡变革人员流动。种种社会变化也使刑事犯罪跨时空、跨地域地蔓延。准确及时打击罪犯尤其是对流串、系列犯罪的打击就更加重要。法医学家的梦想是能将凶犯缚于千里之外。
然而,靠老祖宗宋慈传给我们的方法,这个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科学家率先将DNA分析技术应用于法医学鉴定,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就给世界法庭科学带来了划时代的突破。同样在我国,经过“八五”、“九五”科技攻关,DNA检验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司法鉴定。DNA一词家喻户晓,妇孺皆知,DNA也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大批案件准确及时破获。
为了解决系列案件及异地流串案件的鉴定,在科技部、公安部、辽宁省的支持下,我们承担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课题“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了全国公安DNA数据库系统。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案件的数据库结果;通过案件DNA数据与违法犯罪人员DNA数据结果的异地比对,实现了无论罪犯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犯罪;还是违法犯罪人员被抓获之前和释放后再犯罪,都会通过DNA数据比对而被我们发现认定。如2004年春节,浙江温州警方得到通知:“你们那里2003年某月杀人案的罪犯柴某在东北服刑”,同时在东北铁岭,因盗窃服刑的柴某被警方提审,很快他交待了在温州的杀人罪行,原因是柴某的DNA与杀人案现场的DNA比中了。
来源:科技日报 转自中国司法鉴定网